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
行业类别:[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2]合成橡胶制造、[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拟建项目概况:中试基地总占地约335.6亩,总投资131156.91万元。项目在已建成的中央控制室、甲类实验厂房、危废仓库、仓库(甲类、乙类及丙类)、中试厂房、动力厂房、消防泵房、变电站及公辅配套设施(含厂外管线、门卫室等)基础上,拟新建中试项目以及公辅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项目主要产生工艺废气及新增危废带来的危废仓库废气,经各自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水
项目工艺废水W1、水环真空泵排水W5废水混合后至hth.com(中国区)官方网站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th.com(中国区)官方网站炼化”)含油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回用于hth.com(中国区)官方网站炼化4#化工循环水场作补充水,不外排。其余地面冲洗水W2、初期雨水W 3、废气处理废水W4送至斯尔邦现有厂区集中式污水预处理站低含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回用至厂内循环冷却水场,不外排。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本项目针对主要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安装消音器等措施,能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防渗主要依托现有防渗措施,结合改造内容适当进行合理的防渗,加强管理,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采取必要的工程防渗等污染物阻隔手段,防止污染物下渗含水层或土壤。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扩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hth.com(中国区)官方网站(江苏)先进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联系人:高工 电话:19105265252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025-85699060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hth.com(中国区)官方网站(江苏)先进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日